一场交通事故涉及多方当事人,责任谁来担?
“保险限额分配”
“城镇标准”
“无责方是否会对有责方进行谅解”
......
在南海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简称“一体化中心”)
上述几个问题一直在调解员潘楚颖
的脑海中回荡......
这又是一起棘手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件回顾
2018年10月26日0时47分许,在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路百世华南电商园门口路段,刘某驾驶粤A号牌重型厢式货车从中间的机动车道右转弯,遇到冉某驾驶的悬挂粤Y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同方向右侧的相邻车道直行驶至,当时冉某的摩托车上还搭乘了胡某、熊某两人;且经调查,该车辆为套牌车。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熊某受伤,冉某当场死亡。
刘某驾驶机动车行至路口右转弯时未提前驶入最右侧机动车道内,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冉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无证据证明胡某、熊某有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2019年8月,受害人冉某的家属及伤者胡某、熊某一起向一体化中心申请调解。在案件受理后,调解员潘楚颖着手安排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会面交谈。
即使事故已发生将近一年,可毕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受害人冉某的家属情绪还是比较激动;伤者胡某、熊某对受害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也比较大,各方陷入了激烈的争吵中,第一次会面宣告失败。
(网络资料图)
时隔一年,在调解过程中依然有“火药味”,原因是三方当事人有几个争议焦点:
● 1.保险限额分配问题。
● 2.城镇标准。
● 3.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指定问题。
进入诉讼阶段,调解员依然不放弃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要想尽快开庭处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事故的另一有责方司机刘某在送达阶段无法联系,导致案件需要进行公告送达。好不容易开庭,却因胡某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承保涉案粤A号牌车辆的平安保险公司申请调取交警卷宗材料,案件需要再次公告送达……
本来案件已经进入诉讼阶段,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也已经结束,但调解员潘楚颖觉得这个事故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所以即使一体化中心工作量大,调解员潘楚颖也坚持每隔几天就与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之间进行沟通,细陈利弊。
苦口婆心换来转机:当事人同意调解
直到2020年1月底,两名伤者的代理人联系调解员潘楚颖,表示胡某、熊某同意调解员出具的赔偿方案,胡某同意谅解受害人冉某,放弃追究其法定继承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恰逢全国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地区处于封城状态,远在老家的冉某家属短期内无法到南海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的签订时间只能延期。
终于在2020年3月6日,各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当天向法院申请撤回案件的起诉。调解协议签订后,受害人冉某家属、伤者胡某及熊某为调解员潘楚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并赠送锦旗予以答谢。
调解协议如下:
胡某案:由案涉粤A号牌车辆承保的平安保险公司赔偿50300元予胡某。
熊某案:由案涉粤A号牌车辆承保的平安保险公司赔偿152200元予熊某。冉某的法定继承人田某、冉某轩赔偿60000元予熊某。
受害人冉某案:由案涉粤A号牌车辆承保的平安保险公司赔偿656611元予受害人冉某的法定继承人田某、冉某轩。
数据
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一体化中心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27日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理数为431件,调解成功250件,申请调解总金额为5821万元,调解成功总金额为2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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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民五庭 唐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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